一、变更姓名的资格条件
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18周岁以上需由本人申请。
特殊情况
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收养证;
父母离异后一方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需双方协议。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十六周岁以上需单位出具《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
学生需学校开具在读证明;
收养关系变更需收养证。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表格及材料。
审核环节
派出所进行人像、指纹等信息核验;
县级公安机关复审材料。
变更登记
审核通过后,原户籍信息将变更为“曾用名”;
领取新户口本及身份证(部分城市需公证)。
四、注意事项
法律后果
改名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具约束力;
需承诺改名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时间成本
整个流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
更名后需更新银行、社保等个人信息。
特殊情况处理
生僻字、多音字需替换为常用字;
多个身份信息需同步变更。
五、办理时效
户籍变更: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证件更新
以上流程综合了户籍管理规定及实际操作要点,建议提前与户籍部门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