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本人(未成年人需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
单位或社区证明
- 成年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
- 在校学生需由学校出具在读证明。
公安机关审批
- 派出所审核通过后,材料提交至户籍科登记,一般需7-14个工作日完成变更。
- 填写《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和所长签字。
公证(可选)
- 超过16周岁的公民需办理公证,非强制要求但可节省费用。
领取新证件
- 完成审批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
-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16周岁以上公民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改名涉及姓氏: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携带出生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 未成年人改名:由监护人提供离婚证/协议(非婚生需提供出生证明)。
三、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改名无需公证,但需父母或监护人共同申请; 材料真实性
变更生效时间:新身份证需办理完成后才能使用,原证件作废。
以上流程和材料为常规情况总结,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