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热爱党与幼儿教育事业
热爱党,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建成保教并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热爱幼儿与尊重幼儿
热爱幼儿,尊重了解幼儿,面向全体幼儿,支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对幼儿一视同仁。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规程纲要为指南,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使幼儿得到全面发展。
严于律己与尊重家长
严于律己,尊重家长,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身心状况。
行为规范与为人师表
在幼儿面前行为规范,语不俗,话不高,有正确坐立行姿态,处处为幼儿做表率。仪表端庄,着装整齐,梳妆打扮符合职业要求,谈吐文雅,举止文明,热情和蔼,为人师表。
遵守规章制度与社会公德
严格遵守园内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家庭和谐,关心集体,维护团结,尊老爱幼,不损害集体利益。
廉洁奉公
廉洁奉公,不吃喝、不收礼,不将公物归为己有,不私占有他人财物,不求家长为个人办事。
刻苦专研业务与勇于创新
刻苦专研业务,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工作、勇于创新,勤于总结,努力探索工作规律,为发展幼儿教育作出贡献。
依法执教
依法执教,严格按照《宪法》、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律要求。
保教并重
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寓保教结合原则于日常生活中、游戏活动中、教学活动中,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
关爱幼儿
关爱幼儿是教育幼儿的前提,是幼儿教师必须遵循的职业道德原则。幼儿教师的爱为幼儿的学习和生活创造了一种和谐、温馨、健康的精神环境。
为人师表
教师要以自己的“言”作为学生之师,以“行”为学生之范,言传身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做名副其实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旨在确保幼儿在健康、快乐的环境中成长,并促进其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