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及其处分方式如下:
以权谋私行为、违规接受礼品礼金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
将应当由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
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
权色交易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权色交易。
其他行为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其职务或者工作年限的薪酬。
处分方式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这些处分措施旨在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