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理之外应有人情,古人名人的名言如下:
安提戈捏: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孔子: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司马光:
法理之外,应有人情。法律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回应人心所向、塑造伦理人情。
商鞅:
法理不外人情。
拉德布鲁赫: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西塞罗: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马基雅弗利: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拉伦茨: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戴震:
情之至于纤微无憾,是谓理。
黄宗羲:
使先王之法而在,莫不有法外之意存乎其间。
真德秀:
夫法令之必本人情,犹政事之必因风俗也。
包拯:
铡美案。
管子:
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
司马迁:
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韩愈:
凡法始立必有病。
刘禹锡:
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刘禹锡:
法小弛则是非驳。
管子:
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
真德秀:
法令之必本人情,犹政事之必因风俗也。
这些名言强调了法律与人情的紧密联系,认为法律不仅是规则的制定,还要考虑人情世故和道德情感。法律应当顺应人情,体现人类的共同道德情感,以构建一个公正而温暖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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