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未成年人改名字需遵循以下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与申请人要求
年龄限制:
未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申请变更姓名。
申请人:
本人、父母或收养人可提出申请。
二、所需材料
核心文件 户口簿:
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辅助证明材料 学校证明:
学籍证明或学校准予变更姓名的书面证明。
居委会/单位证明:居住地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
其他特殊情形:若涉及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收养证。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书面申请,需包含更名理由(如重名、谐音等)。
审核程序
派出所进行身份核验、材料审查,可能涉及调查核实。
完成人像、指纹等信息采集(部分地区16岁以上需办理)。
审批与变更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会发布改名证明,并办理户口簿、身份证的变更登记。
新证件制作完成后,需到指定地点领取新证件。
四、注意事项
法律限制
改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且一般只能修改一次。
若涉及重名、谐音等理由,需提供充分证明材料。
后续事项
及时更新银行账户、社保、学籍等关联信息。
若原证件遗失,需在改名后补领。
五、办理时效
公安机关通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具体以实际办理进度为准。
以上流程及材料要求综合自各地户籍管理部门规定,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