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 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
- 提供改名后的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 完成身份证办理(一般需2个月)。
车管所提交申请
- 携带身份证、原驾驶证、改名后的身份证、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
- 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 提交健康检查证明(部分车管所要求)。
审核与换证
- 车管所审核材料,通过后办理换证手续;
- 领取新驾驶证,原驾驶证作废。
二、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身份证、原驾驶证、改名后的身份证、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补充材料
三、办理时限
须在户籍地派出所完成身份证变更后30日内,到车管所申请换证;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四、注意事项
条件限制:
- 无未完成的交通违法记录(记分周期内未达12分);
- 无驾驶证扣留、吊销等异常记录;
-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费用与办理地点:
- 工本费约10元;
- 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居住地车管所办理。
信息核对:
- 提交前需通过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或公安机关核查身份信息;
- 若发现证件伪造,将依法处理。
五、特殊情况处理
异地办理:非户籍地车管所需核发地证明;
旧证作废:新证领取后原证自动作废。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车管所,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