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称呼他人的名字(名与字)遵循严格的礼仪规范,体现了身份、场合与亲疏关系的差异。以下是具体规则与实例:
一、基本原则
尊卑有别 下对上、长对少需用字或称号,平辈间多用字,直呼姓名被视为不礼貌。
例如:君主、长辈或下属应称呼“公孙嘉”(孔父)的“孔父”(字),而非“嘉”(名)。
场合与关系
自称用名或字。
介绍他人时使用名或字。
书信往来、正式场合优先用字。
二、具体用法
直称姓名的例外情况
自称:如“庐陵文天祥”。
贬义语境:如“不幸吕师孟”。
介绍或作传:如“张衡 字平子”。
尊者对卑者:如《论语》中孔子的问话“求,尔何如?”。
字的使用规则
平辈间:熟悉后互称字,如刘备称关羽为“子龙”(字)。
下对上:臣子对君主、晚辈对长辈。
自称:文人常以字自称,如杜甫“字子美”。
号(别号)的差异
自取者(如李白字太白)与长辈、朋友间使用。
称呼他人时通常用字,特殊场合可能用号。
三、历史演变
先秦时期: 名与字连称时先字后名,如“孔父嘉”。 汉朝以后
四、特殊禁忌
避讳制度:君主、长辈或自己名不可直呼,否则视为“大不敬”。
地域差异:不同地区存在称呼习惯,如北方多以字称呼,南方平辈间更倾向直呼姓名。
通过这些规则,古代社会形成了独特的礼仪体系,既体现了对身份的尊重,也反映了社会等级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