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增加名字需根据产权关系选择不同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有房无贷情况
夫妻双方
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流程包括材料审核、缴费(110元手续费: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及领取新房产证。
未婚或非直系血亲
需通过买卖方式办理,涉及契税(1%-3%)、个人所得税(满五年免征,不满五年按差额20%或全额1%)、印花税(0.05%)等税费,交易费每平方米2.5元,合同每本4元。
二、有房有贷情况
需先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咨询银行具体流程),再按无贷流程加名,额外可能涉及公积金贷款调整费用(纯公积金贷款加名需100元,组合贷款需2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基础材料: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非夫妻)
补充材料:拆迁协议、回迁安置证明、被拆迁人身份证明等
费用差异
无贷:110元手续费
有贷:110元+贷款调整费用(100元或200元)
时间周期
顺利办理需20天左右,具体时间因地区政策而异
特殊情况
若房产证未办理,需先完成产权登记才能加名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具体流程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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