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购房后更改房产名称可通过以下流程办理,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所需材料
必备证件
结婚证(需在有效期内)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可能材料
若房产为贷款房产,需提供贷款结清证明
若为房改房,需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
部分城市需提交房屋共有协议
二、办理流程
确认房产性质
婚内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需单独确认
若婚前购房,需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更名
解抵押(如适用)
若房产已抵押,需提前还清贷款并取得解抵押证明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提交申请
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缴纳费用
工本费:80元
地籍图费:25元
贴花费:5元
总计约110元
办理过户
完成登记后,新房产证预计20个工作日内领取
新房产证可设定密码,初始密码由房管局提供
三、注意事项
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房产无论原登记人是谁,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更名后,原产权人权益自动转移,无需重新签订合同
时间效率
办理时间通常为20个工作日,具体以当地房管局规定为准
特殊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非婚期间购买,需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更名
若涉及土地性质变更(如房改房),需额外提交规划许可证等材料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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