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必备证件
结婚证(需在有效期内)
身份证(夫妻双方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视情况而定)
若房产证上已有配偶名字,需提交原房产证
若涉及贷款,需提前联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部分地区需提交夫妻房产约定书(如婚前财产约定)
二、办理流程
前往房产交易中心
携带上述材料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预检窗口告知工作人员办理增加共有人的业务。
提交材料与审核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齐全后,会分配号码并引导至办理窗口。需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
缴纳费用
手续费为110元,包含工本费80元、地籍图费25元、贴花费5元。若涉及贷款,公积金贷款需额外支付100元,组合贷款需200元。
领取新房产证
20个工作日后(节假日顺延)可领取新房产证,证件上将添加配偶姓名。新房产证支持设置密码。
三、注意事项
夫妻双方必须到场
无法委托他人办理,需本人共同提交材料。
贷款房产的特殊流程
需先向银行申请解除抵押,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房管局办理。
费用差异
具体费用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管局。
产权变更时效
办理后需及时办理抵押变更登记,避免影响房产交易。
通过以上步骤,即可顺利完成房产证加配偶名字的手续。若需进一步确认,可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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