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名前提条件
户籍信息变更 :需先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姓名变更登记,取得《户口簿》和身份证的更新文件。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旧护照、派出所开具的姓名更改证明等材料。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旧护照及派出所姓名更改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变更申请表》。
材料审核
公安机关将审核材料真实性,主要审核点包括:
户口簿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姓名更改证明有效;
无其他法律纠纷。
缴费与制证
完成缴费(护照工本费约20元)后,公安机关将制作新护照,整个流程通常需20个工作日。
三、所需材料清单
必备文件:
身份证、户口本、旧护照、派出所姓名更改证明;
补充材料
若曾用名需提供曾用名相关证明文件;
单位职工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
四、办理时效
从提交申请到领取新护照,整个流程需 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
五、注意事项
护照加注与换发
若仅需在护照上添加新姓名(如出生日期、减少携行人等),需办理护照加注,费用20元;
若需更换整本护照,则需按全本换发流程办理。
税务与身份优势
改名后护照持有人可享受圣卢西亚等国家的税务优惠政策(如零税制)。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官网或政务热线确认最新流程,部分地区可能支持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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